扫一扫



68. 现场发现存在过期技术标准。
答:①查是由于有合理规定但执行出现问题,还是规定不合理,或是查新路径有问题,或是没有规定,开不符合项。②如果实验室现场提出变更要求,如评审组具备能力,则进行确认,否则不予确认,要求实验室向CNAS提交变更申请。
69. 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能力范围内含“外资企业”的企业标准,如何确认?是否加注限定范围后确认?
答:企业标准按非标方法要求予以确认。
70. 申请的项目,现场核查时没有相应的对照品(标准溶液、标准菌种、标准气)。
答:现场评审时,没有标准物质或试剂等情况,不予认可。
71. 现场试验安排有比例要求吗?扩项的现场试验比例要比维持认可的多吗?
答:现场试验没有比例要求,但WI14-01作业指导书中规定了选择现场试验的要求。现场试验应覆盖所有关键检测技术。
72. 现场发现实验人员操作或从记录上反映未按技术标准的规定操作。
答:①如属对方法掌握不正确,则不推荐该项目。②如属依据经验对方法的偏离,开不符合项,要求实验室核查文件规定并必要的手续,制定内部作业指导书。
73. 对新申请扩项的产品标准,现场试验安排:每个产品都要安排现场试验见证还是同类产品(主要检测参数相同)安排一种?
答:主要参数相同的同类产品,可以选择难度系数 的产品做实验,用难度大的覆盖难度小的,同时必须关注不同产品之间,相同参数操作的差异和特殊参数的能力是否具备。
74. 已获认可的标准中,如ASTMF963-11中引用的ASTM D3421:1975已作废,上述两个标准能否维持认可?
答:可以维持认可,但推荐认可作废标准时,应在“说明”栏注明理由。
75. 一些实验室整改工作不到位,体现在:①尽管不符合项报告已明确,但实验室理解不足,造成整改不到位;②整改就是纠正,无措施;是否在进行整改后一段时间内未再发现同类问题,也无法体现跟踪验证;③整改就是补记录,并且补得很完善,几乎可将评审的不符合项给推翻。等等。以上情况继而可导致整改时间已过期。
答:①充分沟通,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②查看实验室的原因分析是否到位,要求实验室制定纠正措施。③整改不允许补记录、改记录,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改正。④如果由于实验室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评审组可建议暂停认可资格,如实上报。在末次会上应将此种情况明确告知实验室。
76. 组长进行申请资料审核时,因专业限制,不能对所有专业的技术内容进行评审,如设备配置表、经历报告、不确定度评估等,会给现场评审带来一些问题。
答:评审组长可以向项目主管提出需求,由项目主管确定技术评审员后,由技术评审员进行审查。 CNAS实验室认可



因此,实验室 CNAS 认可不仅对实验室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且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也可得到国际互认。
进行实验室CNAS 认可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实验室自我规范的要求。组织进行CNAS 实验室认可主要有以下意义:
(一)通过实验室认可准则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二)内部职责更加分明,领导职责、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部门、岗位均建立可量化的质量目标,便于考核,确保检测质量万无一失。
(三)使实验室的软件条件(文件管理系统)上一新台阶,内部管理更到位,全面消除管理盲点,有序地管理各部门、岗位的日常工作。
(四)可建立内部改进机制,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多方听取意见,增进客户满意。
(五)使实验室的硬件条件(人员、设备、物质条件、检测方法、设施和环境)上一新台阶,表明实验室具备了按有关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或)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六)赢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任,增强了实验室的市场竞争能力。
(七)有利于树立品牌,从而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八)获得与 CNAS 签署互认协议的 与地区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承认,有利于消除非关税贸易技术壁垒(仅适用于实验室认可)。
(九)参与国际间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促进工业、技术、商贸的发展(仅适用于实验室认可)。
(十)可在认证认可的范围内使用 CNAS 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 国际互认联合标志。
(十一)证明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十二)列入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合格评定 认可委员会的获准认证认可机构名录,同时在官方网站电子注册、发布; 接受认证认可机构的监督审核,提高实验室的知名度。 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


海纳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周口 具有代表性的 CNAS认可、企业,生产的 CNAS认可、产品在全国多个城市拥有成功案例,看完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之后,如果有意向购买 CNAS认可、,请致电我们将给您更优质的售后。



1. 认可说明中关于检测经历,如何理解?对于同类产品,其中没经历产品的检测项目能被有经历的产品检测项目覆盖,可不可以视其为有经历?
答:①如果实验室从没做过该产品的检测,即使能被其他产品覆盖,也不能认可。CNAS-EL-01中明确规定认可的是实验室经常开展的检测活动。②如果实验室以前做过该产品的检测,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近两年没有检测经历,而且实验室也能提供通过试验证明其他有检测经历的产品的检测能够覆盖此产品的证据,可视其为有经历。
2. 关于认可周期内很少从事检测的认可项目如何认定?指的是检测参数、检测方法,还是包括产品标准?我国的标准体系现状是产品标准很多,一系列的产品标准检测参数和方法基本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具有某些产品的检测经历,也可认为是其他同系列产品均具备相应检测经历?
答:很少从事检测的认可项目,既指参数、方法,也包括产品。成系列的产品即使检测参数、方法相同,还要看产品基质、样品前处理等是否一样,只有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才能用某个或某些产品的检测经历代替其他产品的检测经历
3. 对于原已认可的产品或参数,在三年认可有效期内均无检测经历也未参加能力验证的,是否在复评审时不再维持相关项目的认可资格?
答:①如果不能满足CNAS-RL02的要求,则不能维持认可。②如果没有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则根据CNAS-EL-01判断其是否进行了相应的质控,没有做质控的,不再维持认可。
4. CNAS实验室认可CMA计量认证 CNAS实验室认可 咨询指导!
技术支持:059t.com